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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专业委员会向学会交管理费用会议纪要
发布者:QuZWZB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2日 来源: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会 议 纪 要
[2011]012号
关于各专业委员会向学会交管理费用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
为有利于学会事业发展和支持学会诸多日常工作的需要,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从2011年起各专业委员会应向学会交年管理费用。
①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5人,常委≥15人,委员(理事)≥45人,年交3000元。
②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7人,常委≥21人,委员(理事)≥63人,年交5000元。
③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11人,常委≥33人,委员(理事)≥99人,年交8000元。 特此通知。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签章)
2011年7月12日
主题词:各专业委员会,管理费
抄送: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20110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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