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2007年21号文件精神,建设好“辽宁科技专家库”,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专家的智力优势,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省科协决定建立“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科学整合,充分发挥我省及国内知名科技专家的智力优势,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企业和县域发展提供科技服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专家库建设工作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较多,在建设过程中要从全局考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满足现实需要,适度超前,明确阶段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并逐渐扩大应用范围和服务领域。
2.统一标准,分工协作。专家库建设由省科协牵头,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分工负责,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平台“三个统一”的原则协同工作。
3.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各市科协、省级学会要坚持建设与应用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科技决策咨询专家信息资源的开放应用促进各单位人才库建设,及时做好专家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以专家库建设促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4.信息准确,安全保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密体系和病毒防范机制,确保专家库建设使用过程中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控性。
三、工作目标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管理统一、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通过对科技专家基本信息、学历、职称、研究方向、专业技术水平、科技成果、主要业绩等信息的动态管理。争取实现如下目标:
1.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专家信息与咨询服务。
2.为企业科技进步和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3.为县城经济发展,农民科技增收,提供科技信息和技术指导。4.为各行业、学科间相互联络协作,提供专家信息服务。
四、管理与分工
专家库建设由省科协牵头组织实施,专家信息由各市科协、省级学会进行采集整理和更新。
1.省科协负责搭建和管理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负责保障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人才入选系统具体标准,确定人才信息采集内容,并做好协调指导下级报送单位信息采集的工作。
2.市科协负责采集整理和维护更新本地区专家信息,并上报省科协。
3.省级学会负责采集整理和维护更新本学科领域的专家信息,并上报省科协。
五、遴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专业水平高。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学术造诣精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是领军人物,在行业是拔尖人才,并得到同行广泛认同。
3.科研成果多。视野开阔,业务精良,了解国家科技政策,精通本领域行业前沿知识;善于攻关,业绩突出,在相关领域居领先地位,科研成果多,且有新力。
4.咨询能力强。热心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具有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分类编组
根据教育部自然科学(理、工、农、医、交叉)一级学科上报(学科分类见附件1),每个学科原则上由30名专家组成。在此基础上,要按辽宁省未来十五年重点发展八大领域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要求(2006-2020年),首批入选的专家,按专业分为8个专家组,即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与环境、民用航空、现代农业。
七、专家聘用
1.颁发聘书。入库专家均为“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特聘专家,省科协将颁发聘书;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联谊和疗养等活动,使其有良好的心情,健康的身体投入到工作之中。
2.组织活动。入库科技专家应邀参与省重大咨询论证工作,可出席省科协有关科技论坛、学术年会和专题会议等活动,邀请他们在有关奖项评审、调研选题拟定、课题立项评审、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等工作中担任评估专家。对省科协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进行指导,帮助提高科协系统决策咨询的质量和水平。
3.经费保障。省科协建立专家库专项经费,专款用于“建库”和决策咨询工作。
八、工作程序
1.提出拟入库人选名单。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高层次人才的主要报送渠道,以我省知名专家为主,也可吸纳国内在本行业、领域的高尖人才入库;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入库人选条件,在已有人才库或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拟入库人选名单,每个学科为10-30人。
2.填报拟入库人选信息。各单位将拟入库人选信息按《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采集,并填写《拟入库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3),两表一同报送省科协组宣部进行资格审定,确认拟入库人选是否符合条件。
3.审定专家库人选。经省科协组宣部资格审定通过后,根据各单位按学科上报的专家的研究方向,分别向八大领域进行归类。
九、报送要求
1.请务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拟入库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和《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介质各一份报送至省科协组宣部。
2.请各上报单位将《拟入库人选基本情况表》中专家按一级学科先进行排序,并注明在行业或领域里是否为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领军人物、拔尖人才。
3.请注意入库人选信息的保密,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4.在首批入库人选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科协组宣部联系。
5.通知及推荐表可从省科协网站下载。
附件 1. 教育部一级学科(自然科学)分类.doc 2. 辽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3. 拟入库人选基本情况表.doc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